来源:徐州市养老服务中心 时间:2013-10-16
“三项救助”申请指南
一、临时救助
1、申请条件:本市辖区内常住户籍,家庭月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的生活困难群体;因病、因灾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当地政府认定的其它应予救助的对象。
2、工作流程:本人申请→村(居)初核、民评公示→乡镇(办事处)审核、公示→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发放临时救助。
二、医疗救助
1、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特困职工。
2、工作流程:
个人申请→镇(办事处)申报→民政部门核定→出具《医疗救助通知书》→定点医院就医→享受医疗救助。
三、重残救助:
1、申请条件:本市辖区内常住户籍,无固定收入、不符合当地低保条件,持有县及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盲、二级盲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员。
2、工作流程:本人申请→村(居)调查核实→民评公示→乡镇(办事处)申报、公示→民政部门审批、公示→救助金按季打卡发放。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五、工作时限:
无。
六、联系处室:
社会救助处
七、联系电话:
83686535 8368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