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徐州本地宝 时间:2015-07-19
办理材料: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房地产权证》(自建合法房屋的还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购房发票(自建合法房屋除外);
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随迁配偶应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随迁子女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购买二手转让房屋的,购买者需入住满2年(以《房地产权证》签发日期计算),并且在原设立的家庭户户口全部迁出后,方准予办理户口迁入,设立新的家庭户。
办理时限:
市外迁入:不超过40个工作日
办理收费:
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户口准迁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本市城区内迁入一次性收费:1元/次;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首页1元
办理流程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