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徐州本地宝 时间:2016-06-03
补办条件
1、徐州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徐州市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的离婚证遗失或损毁。
4、申请人户口簿上已注明离婚。
注:若户口簿上没有注明离婚,不可补发离婚证,可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补办材料
① 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查档证明。
②当事人向原办理机关申请补领且有婚姻登记档案的,由登记机关直接查档。当事人不是向原办理机关提出申请,或当事人的婚姻档案已经移交的,由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查档证明。档案遗失的,当事人提交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证明
③照片 双方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④离婚证 离婚证损坏或不一致的提供
补办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及其他办理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审查材料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核查婚姻登记档案。
3、登记填表
申请人交纳登记费,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发放证件
办理登记手续后,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并当场发放离婚证。
补办费用及时限
办理费用
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